南京市鼓楼区体育局室外健身路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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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 南京市鼓楼区体育局 代理机构: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七月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京市鼓楼区体育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鼓楼区体育局室外健身路径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1、项目编号:NJJC-2018ZFCG0730 2、项目内容、预算限额:南京市鼓楼区体育局拟更新室外健身路径各单项器材(每套共10件)名称:1、说明牌2、肋木架器3、立式腰背按摩器4、三人转腰器5、双位漫步机、6、手臂支撑训练器7、上肢牵引器8、双人腹肌板9、棋牌桌10、双人坐蹬器。数量:24套,包含采购及安装;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每套预算2万元,预算总额48万元,超过此价格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不组织。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6、磋商文件出售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本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及出售磋商文件时间从2018年8月9日起至2018年8月16日为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为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研发总部园4栋B座20楼南楼),并须提交以下材料: (1)、介绍信(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3)、营业执照(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7、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保证金数额玖仟元整;交纳办法:投标人应从本单位帐号转(汇、存)入工商银行南京燕山路支行。并到代理公司开具保证金到账收据,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原件单独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收据复印件编制在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收取单位: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京燕山路支行; 帐号:4301030619100099006。 8、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9、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时间:2018年8月24日下午14:00至14:30;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研发总部园4栋B座20楼南楼(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代理机构组织专家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10、采购单位:南京市鼓楼区体育局 联系人:花勇 联系电话:025-83230027 11、代理机构机构联系方式: 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研发总部园4栋B座20楼南楼 联系 人:丁工 联系电话:025-58832003 传 真:025-58788120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总 则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相关服务。 3、政策功能 3.1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政策法规《澳门太阳城集团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投标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4、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响应文件编制 5、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5.1 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5.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元”。 5.4 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磋商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 5.5 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6 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6、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6.1 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 6.2 磋商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6.3 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磋商申请及声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保证金汇款到账收据; (4)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6.4 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服务项目的技术说明、实施方案;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6.5 磋商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价格部分是对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2)报价应包含与磋商项目有关的所用费用,以及技术资料、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供应商应以表格形式详细说明服务的价格构成,以及价格构成各项因素的单价和总价。供应商系中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并由本企业提供服务的,须在《报价表》、《分项报价表》中注明。 (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5)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48万元。 响应文件所报的投标价格不得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价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6)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低于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报价的话,除特别注明外,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7)本次招标,评委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其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基准费率计算,计算基准值为中标价。评委费按实结算。以上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以上费用并不单独列项,请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6.6 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磋商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7、磋商保证金具体金额 7.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代理机构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交纳办法:投标人应从本单位帐号转(汇、存)入工商银行南京燕山路支行。并到代理公司开具保证金到账收据,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原件单独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收据复印件编制在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收取单位: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京燕山路支行; 帐号:4301030619100099006。 7.2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应主动与代理机构联系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联系办理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3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扣除代理服务费后,将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7.4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成交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3)经查实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等。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8.1 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1)未按竞争性磋商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9、诚实信用 9.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9.2 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四、磋商 10、磋商组织 10.1 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10.2 磋商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1、磋商程序 11.1 磋商小组审阅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得进入磋商程序。 11.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和价格进行磋商。 11.3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1.4 如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响应(或补充)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1.5 如磋商文件未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不再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将作为最终报价。 11.6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1.7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1.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12、评分方法和标准。 12.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分方法。 12.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信誉、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相应等因素。 12.3 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 13、确定成交供应商 13.1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将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3.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供应商及时到招标代理处领取中标通知书。 1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与磋商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为磋商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5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3.6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3.7 所有响应文件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14、编写磋商(评审)报告 14.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磋商(评审)报告。 15、签订合同 15.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5.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5.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15.4 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五、质疑和投诉 16、质疑 16.1 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6.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代理机构。 16.3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磋商时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采购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 16.4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 16.5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6.6 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中心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17、投诉 17.1 质疑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诚实信用 18.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8.2 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18.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中心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8.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第三章 成交标准
说明: 1. 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5%、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 2. 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投标价的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4、除特别备注说明外,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原件备查。 5、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作废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6、评审小组不保证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中标。
第四章 采购项目数量、规格及技术参数要求等 一、项目内容 南京市鼓楼区体育局拟更新室外健身路径各单项器材(每套共10件)名称:1、说明牌2、肋木架器3、立式腰背按摩器4、三人转腰器5、双位漫步机、6、手臂支撑训练器7、上肢牵引器8、双人腹肌板9、棋牌桌10、双人坐蹬器。数量:24套。 二、技术参数要求
三、项目技术要求 1、涂层、橡胶、塑料件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GB 19272-2011中5.2.6的要求;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具有资质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2、螺钉、螺母应防锈、防松和防盗;并应采取措施对螺栓、螺纹永久的覆盖。覆盖件在其安装面以上直角部分的高度小于3mm;覆盖件直线部分超过3mm的,其突出部分外角应不小于105°。 3、器材各支撑人体的表面所有棱边和尖角,应使其半径不小于3.0mm;使用者或第三者易接触的零部件的其他所有棱边应予以圆滑过渡或加以防护。 4、不允许存在和使用功能无关的凸出物。 5、闭合开口、不完全闭合开口符合GB 19272-2011中5.3.2的要求。 6、器材承载主立柱的钢管直径应不小于110mm,框架式和高度不大于1500mm的器材可适当减小钢管直径,钢管壁厚应不小于2.75mm。 7、扶手直径应不小于16mm且不大于45mm。 8、把手端部直径不小于50mm。 9、带有轴承的器材,轴承应采取防水、防尘措施,可采取接触式密封,设润滑剂添加装置。 10、器材安全使用寿命应不低于8年。 11、地埋式器材地埋深度应符合GB19272-2011的要求。 12、钢铁制件(不锈钢除外)表面,应经过脱脂抛丸处理或磷化处理或经过表面热度锌处理后,再进行表面喷塑处理,涂层厚度不小于70μm。 13、器材应配有完整的说明书,应包含三图(安装示意图、安装跌落空间图、碰撞区域图)、三表(器材安装检查表、器材定期检查表、易损件明细表)、器材安全使用寿命、器材维护保养注意事项、及寿命周期内对易损件及时更换的承诺等内容。 14、器材安全警示应采用图示方式提示使用者可能存在风险。 15、投标器材必须符合“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GB19272-2011)”新国标的有关要求,并已取得NSCC认证证书。
四、样品要求: 送样要求:立式腰背按摩器1台。 样品请于开标当日送至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研发总部园4B栋20楼南楼),每家单位样品集中摆放,样品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提供样品的不得分。 五、商务部分要求: (一)服务要求: 1、质保要求:供应商报价时须承诺所供货物的免费质保期3年(含)以上(具体以响应文件中承诺为准,自安装调试完成交付使用起开始进入质保期)。 2、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接到保修请求,维修应在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必要时应向采购人提供应急备用品。 (二)交付要求: 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2、送货地点:供应商负责将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由供应商负责办理运输和装卸等,费用由供应商负责,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检验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要求,供应商除无条件退货、返工外,还应承担采购人的一切损失。 (三)付款条件:合同签订生效后,预付款支付至合同价的30%,货到验收合格,安装调试完成交付使用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 (四)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应负责原老旧器材的拆除并自行处理; (2)、中标单位器材安装后,对基坑应负责恢复地面至原有状态; (3)中标器材应投有:产品责任险、产品质量保证险、公众责任险,金额累计赔偿额不低于2000万;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 项目名称 : 使用单位 : 供货单位 : 签订日期 :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 京 市 财 政 局 监制
合同编号:
一、说明: 受买方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于2018年8月24日组织了南京市鼓楼区体育局室外健身路径采购项目的国内招标,经评委认真严格地评审,确定由卖方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二、合同条款: 合同由买卖双方签订,并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按下列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卖出下列设备及服务。 1.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服务内容。 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 2.合同总价(大写): 。 (小写: )。 2.1投标报价,应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运动器材及保证器材正常使用的全部配套辅助品的价格、包装费、运杂费(运抵买方项目现场)、保险费、验收检定费、税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交付使用时间: 合同签订生效后90日历天内,全部室外健身路径器材运抵买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买方使用。 4.收货人:南京市鼓楼区体育局 5.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6.货物的制造应符合下列标准或规范并据此验收: 7.包装要求:全部货物的外包装,必须采用防漏、防潮、防震、防锈、防盗和考虑到可能会发生的野蛮装卸等长途内陆运输及多次装卸之需要。 8. 买方付款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预付款支付至合同价的30%,货到验收合格,安装调试完成交付使用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 9. 验收 买、卖双方派员共同验收,达到验收标准,则验收合格。 10.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0.1卖方所供器材的免费质量保证期不低于3年,自安装调试完成交付使用且验收报告签字确认日起开始计算(实际时间以中标人承诺为准)。 10.2服务响应时间应为接到买方故障电话后2小时内予以响应,4小时内到达买方现场,一般故障到达现场8小时内予以修复解决,如12小时内仍无法解决的,必须在24小时提供备品,以保证买方的正常使用。 10.3在质保期内,因买方使用不当原因出现设备故障时,卖方在接买方通知后,应在10.2条款中所述的时限内赶到买方现场,帮助解决。 11.技术资料 按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12.卖方的违约责任 12.1卖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交货,买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卖方赔偿。 12.2卖方逾期交付(包括整修、返工、补交或由买方提出更改、卖方承诺,但未在承诺的工期内完成等)应向买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1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偿付违约金。 12.3 卖方不能交付或不能完成合同,卖方双倍返还买方已支付的货款。 12.4本合同所有货物的制造及安装,都必须由卖方自己或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分包给其他单位。否则,买方有权按卖方不能交付或不能完成合同处理。 12.5 卖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买方将扣减5%尾款。 13 买方的违约责任:买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卖方提供相关安装条件等,卖方交付时间顺延。 14 卖方供给买方的设备、材料及卖方自己的施工用具,进入买方工地现场后的保管,由卖方负责;卖方在买方工地现场安装、调试、验收人员的安全、保险、食宿、交通由卖方负责。 15. 卖方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买方提供下列条件和配合,超出下列范围的由卖方自理: 16. 买方使用卖方提供的设备,当受到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时,一切后果由卖方负责。 17.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都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冲突,由买方负责解释。 18.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买方: 卖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六章 附 件 磋商响应文件相应材料请按附件样式进行填写,如附件无明确规定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制。 附件一、磋商申请及声明磋商申请及声明 致: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市鼓楼区体育局: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磋商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 (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性文件并参加磋商。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3、我们的报价产品中 (有或无)进口产品(服务)。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货物的启动、调试等服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和磋商小组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7、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8、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帐 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市鼓楼区体育局: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签章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附件三、报价表
报 价 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 2、“投标人是否属于中小型企业”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投标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3、 如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响应(或补充)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4、 如磋商文件未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不再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将作为最终报价。
附件四、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投标单位名称: (公章) 项目名称:
注: 1.分项内容依据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编制,供应商可自行添加报价分项。
附件五、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
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供应商名称: (公章)
附件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供应商名称: (公章)
附件七、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投标人名称: (盖章)
附件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澳门太阳城集团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投标人属于中小企业情形的,请同时提供相关证书或有效证明材料。并在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九 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市鼓楼区体育局: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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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十、投标保证金转(汇、存)底单复印件
附件十一、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十二、服务方案和交货方案等(如有)
附件十三、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根据磋商文件的打分细则对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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